申请人:朱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市××县× 路×号,电话:×××××××。
被申请人:张某,男,××市××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在审理申请人诉吴某侮辱一案中担任审判员。
申请事项及理由
据悉,张某与本案被告吴某系同胞兄弟关系,二人为近亲属。为避免本案不公正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之规定,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必须回避,现申请张某回避。请人民法院审查,更换审判员审理本案。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