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因原则,是保险活动中确定保险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当事故发生时,应先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近因,再根据近因是否属于承保风险来决定保险人应否承担保险赔偿责任。若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则保险人应承担赔付责任;若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属于责任免除,则保险人不负赔付责任。然而,在保险中要准确确定损失原因与损失结果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在先后或同时存在几种原因时,要对造成承保损失最具有现实性、支配性和有效性的原因加以确定并非易事。确定近因的最基本的方法有两个:1.顺推法。顺推法就是从最初事件出发,按逻辑推理判断下一个事件可能是什么;再从可能发生的第二个事件,按照逻辑推理判断最终事件即损失是什么。如果推理判断与实际发生的事实相符,那么最初事件就是损失的近因。2.逆推法。逆推法就是从损失开始,按顺序自后向前追溯,在每一个阶段上按照“为什么这一事件会发生”的思考来找出前一个事件。如果追溯到最初的事件且没有中断,那么,最初事件即为近因。绘制事故链时必须注意的是,前一个事件和后一个事件必须有强烈的因果关系,才能说前一个事件是后一个事件的原因,这样才能构成前后相连的事故链。
具体到本案例中,王某名下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因火灾事故导致全车全损,经消防部门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点位于车辆电瓶处,起火原因为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此时,如运用顺推法判断,“起火点位于车辆电瓶处,起火原因为电气线路故障”导致被保险机动车上机具、设备燃烧即为最初事件,在没有外在干预的情况下,火势进一步发展进而大范围蔓延、扩大至全车,继而导致整车受损。本案实际发生的事实与推理判断完全相符,所以本案火灾事故中最初事件即电气故障导致被保险机动车上机具、设备燃烧是保险损失的近因。如运用逆推法判断,本案事故的最终结果是车辆全损,按顺序自后向前追溯,该火灾事故应当经历了火势由小到大、范围由点到面的发展过程,追溯到最初的事件发现仍是电气故障导致被保险机动车上机具、设备燃烧,且没有其他中断因素,故亦能确定电气故障导致被保险机动车上机具、设备燃烧是保险损失的近因,与顺推法结论是一致的。而针对该近因引发的事故,根据保险公司提交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第十条第三项关于“被保险机动车上固定的机具、设备由于内在的机械或超负荷、超电压、感应电等电气故障引起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约定,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免除情形,故保险公司可不负保险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