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2021年6月13日,汤某驾驶轿车起步时,碰撞道路两侧防护栏后,冲上路口安全岛及人行道,车头与阳某骑行的H共享自行车及案外人陈某推行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车不同程度损坏,阳某受伤,陈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认定,汤某驾驶机动车在事故发生时处于脑血管疾病发作状态,右侧肢体控制能力丧失,无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过错;阳某、陈某在人行道上正常通过,无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过错;此次事故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经鉴定,阳某伤残等级为一个九级、两个十级伤残。某新能源公司系涉案车辆的所有人,其与汤某就涉案车辆存在租赁合同关系,某新能源公司为涉案车辆在被告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300000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事故发生后双方协商无果,阳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各被告共同赔偿其人身损害1015633.5元。
【法官后语】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共享经济在我国萌芽并蓬勃发展,深刻影响并逐渐改变传统产业的经营模式。网约车是我国目前规模最大、发展最典型的共享经济类型之一,虽然源于传统巡游出租车,但关于传统巡游出租车的规定、规则并不当然地适用于网约车服务领域,如发生交通事故时,赔偿责任的划分会因网约车的运营模式、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约车服务平台)与司机之间的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本案的争议焦点就是确认交通事故责任的赔偿主体及责任划分。笔者认为,本案网约车服务平台应对外承担侵权损害赔偿的主体责任,具体而言是由平台先行承担承运人责任,内部责任划分可依平台与司机的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另行处理。一、明确网约车司机与网络服务平台的关系网约车运营模式直接影响平台与司机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随着现代网约车运营模式的多样化发展,司机与平台之间的关系也日趋复杂多元,如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居间合同关系、挂靠关系等,不同法律关系是受害人请求平台承担责任的请求权基础,也是构建平台侵权责任的法理基础。笔者认为,司机与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虽未有定论,但二者之间无论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抑或其他合作关系,皆属于主体内部的关系,而涉及对外的侵权赔偿责任时,平台与司机应视为一个整体。从实践中看,目前常见的网约车模式下,司机自备车辆,以专职或兼职接受平台“派单”的方式参与到网约车运营中,根据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相结合的“二元”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主体理论,可以说平台对网约车司机具有一定控制力,也有权分享网约车运营利益。同时,乘客往往是通过网络服务平台下单,具体匹配哪位司机是概率事件,换言之,对乘客及第三人而言,缔结运输合同关系的相对方是平台而非司机,至少平台具有主导作用。因此,在对外关系上,如确定网约车交通事故对外的赔偿责任时,司机与平台应视为一个整体,二者之间的法律关系系内部关系,不影响对外的赔偿责任。二、明确平台对外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的主体责任在本案中,网约车服务平台承担的是侵权损害赔偿的主体责任,具体而言是平台先以承运人的身份承担网约车司机侵权赔偿的全部对外责任,后可根据内部关系向司机进行追偿。第一,可类推承运人主体责任。机动车交通肇事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中承运人的判断一般以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为依据,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虽然该条针对的是平台对于网约车乘客的责任,但如前文所述,对乘客和第三人来说,平台对司机有一定主导权,与司机共享收益,对外就是一个整体,因此平台对网约车交通事故造成对第三人的侵权损害赔偿可类推承担承运人的主体责任。第二,符合优先保障人身安全的价值取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条即规定了保护人身安全系本法重要的立法目的之一,强调法的安全价值。与平台相比,网约车司机作为个人本身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有限,尽管有交强险或商业保险分担风险,但在造成人身损害时,也很难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本案中需要支付给原告的赔偿费用已远超其购买的交强险和商业险额度。若一味要求网约车司机购买更高额度的保险以规避可能发生的危险,实际上不合理地加重了其义务,也缺乏实际落实的可能性,因此,由平台先承担主体责任,提升受害人获得赔偿的可能性符合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审理的价值取向。第三,内部追偿机制能够有效控制平台经营风险。若一概要求网约车服务平台对事故承担主体责任,则很可能导致网约车事故风险被司机不恰当转接至平台,进而给网约车平台造成重大负担,不利于网约车行业长足发展。平台承担主体责任并不意味着最终的责任承担结果,网约车服务平台对外承担主体责任后可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司机追偿,最终实现赔偿责任的实质性分配,有效平衡司机合法权益保障与平台经营风险控制,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网约车行业的规范、长远发展。三、明确内部责任可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另行处理网约车服务平台对外承担了侵权损害赔偿的主体责任并不意味着最终的责任形态,平台与司机具体的内部责任分配可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另行处理,如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司机进行追偿,或以过错责任为依据进行内部责任划分。总之,网约车服务平台与网约车司机的内部关系不影响平台对外承担侵权损害赔偿的主体责任,至于具体内部责任如何分配的问题,可以根据二者不同法律关系以及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