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的解除包括以下几种形式,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包括:具体来说,首先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其次是根本违约的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卖房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即卖方明确表示将不交付房屋。如果存在卖房人“一房二卖”的情况,除了双方签订合同,还包括卖房人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卖房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导致无法实现变更登记的情况。因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没有约定处理方式或约定的处理方式不明确的,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除上述情形外,过分迟延交付房屋的或者产权过户的,经催告合理期限内仍不能交房或办理产权的,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近年来,也有存在卖房人隐瞒房屋存在凶案等情形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形。买房人在行使合同解除权时,要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卖方时解除。卖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有仲裁协议的为仲裁机构)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的性质,买房人可以要求返还自己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个别情况下,买房人还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卖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购买人以影响视野、采光等原因主张解除购房合同,确实会影响居住的舒适度,可能存在“如果签订合同之前知道会有这些影响,购房人也就不会签订合同购买房屋”的想法,但从签订合同的根本目的、约束合同双方的稳定性等角度考虑,不影响双方签订合同居住使用房屋的根本目的的实现,没有达到根本违约的情况,也就无法达到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但如果存在违约行为,可以主张违约责任。因单方解除合同需要具备严格的法定条件并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不当行使合同解除权买房人可能构成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