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案情】班某某、周某甲分别系乙中学、甲中学的学生。2022年11月2日下午,班某某经乙中学教师带队前往甲中学,参加由两学校共同组织的篮球友谊赛。16时许,班某某在接球上篮过程中与周某甲发生肢体接触,导致班某某摔倒受伤。同日,班某某被送至宁波市第六医院,先后两次住院进行手术治疗。班某某住院共计16天。经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为:“1.班某某因故致右胫骨远端骨折(骨折线累及骺板)伴骺分离,经治疗,评定其致残等级为十级伤残。2.建议班某某伤后的护理期为90日,营养期为90日。班某某支付鉴定费1900元。”班某某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甲中学、乙中学、周某甲及其监护人周某乙、袁某某共同赔偿班某某各项损失222285.34元。
【法官后语】自甘风险的价值在于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和行为自由的尊重,其实质在于自愿参加具有潜在危险活动的人,免除了侵权人对被侵权人的一般注意义务或对其造成损害的免责。针对如篮球、足球、橄榄球等对抗性体育运动,参与者直接的身体接触频率较大、强度较高,比赛的激烈程度也较高。在此类高对抗性的体育运动中,常规性的身体接触只要在竞技角度允许的范围内都属于正常的且应为所有参与者接受的风险,自甘风险规则要求当事人明知运动中存在遭受损害的风险,还主动参加运动并承担可能受到伤害的后果,行为人不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即可免除侵权责任。具体到未成年人在学校组织的对抗性体育运动中受到人身损害的情形,自甘风险规则的运用需要注意几个方面:
一、行为人对运动风险需具有相应的预见能力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是否适用自甘风险规则,需要综合考虑考量不同年龄阶段对危险的认知程度不同,结合行为人的身心特点、认知能力和对所参与体育运动的了解来综合判断,而且未成年人伤害案件往往涉及监护人是否尽到监护职责、安全保障义务人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等因素,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案情以及日常生活经验对于是否适用“自甘风险”进行合理的判断。能够认定未成年人对所参与体育运动的风险能够预见且自愿参加的,行为人才可适用自甘风险主张免责。本案中,事发时原告已14周岁,且其作为校篮球队队员,应当认定其对参加案涉比赛的风险具备相应的认知能力和预见能力,且系自愿参赛,所以具备适用自甘风险规则的前提条件。
二、因常规技术性犯规造成侵害的,不宜排除自甘风险原则的适用现代文体活动基本上都有一定的规则,活动本身的危险性相对较低,参加者在遵守规则的前提下,相互造成人身伤害的程度基本上都是可以预见、可以接受的。行为人对所参与运动的危险的认知,建立在规则允许动作之上,行为人按照相应的运动规则进行体育运动。因此在规则允许范围内,正常的拼抢行为伤及他人的,显然不应当视为法律上的过错行为,而是运动固有的危险,此时一般应适用自甘风险原则。那么对于体育运动中常见的技术性犯规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如何把握?对于如篮球这类较剧烈的运动,很难要求行为人每次在做出下一个动作之前都要经过慎重考虑。特别是在对抗性更强的比赛中,如篮球比赛中,运动员常常采取技术性犯规来阻止对方的有效进攻。有些手段虽然不为规则所允许,但是为了赢得比赛,具有一定的社会相当性和普遍性,这已经被人们认可。在正式赛事中,可以用裁判规则和运动员管理体制来约束,如果法律采用“违规就是侵权”的观点,比赛也就无法继续进行,这将给司法带来不必要的负担。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张某诉韦某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插图]从自甘风险但书条款适用的角度明确指出,竞技性体育比赛中,参赛者的违体犯规行为致其他参赛者人身损害的,能否适用自甘风险规则主张免责,应当着重审查其犯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法上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违反比赛规则可作为判断行为人是否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重要参考因素,但不能将体育竞技中的犯规简单地等同于侵权法上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参赛者的犯规行为是为了进行正常防守而非针对其他参赛者人身的,应当综合考虑涉案体育活动的对抗性程度、体育比赛的具体规格等因素,结合促进体育运动发展的目的考量,认定参赛者的犯规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过失或者故意。本案中,被告虽然有犯规行为,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故不能排除自甘风险规则的适用。
三、适用自甘风险规则情形下,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所受损害应否承担责任决定于其是否存在过错自甘风险规则的适用主体仅限为文体活动的参与者,对于活动组织者、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及教育机构的教育、管理职责,并未免除。而且对于活动组织者、经营者及教育机构也未限定在其只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时才承担侵权责任,其具有一般过错时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可见,“自甘风险”并不是完全将活动参加者置于危险的境地而不顾,对于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作为组织者具有更强的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应尽到较高的注意义务。本案中,案涉比赛的组织者在原告受伤害后救助行为不及时、不合理,对原告的损害具有一定过错,故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